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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察

《论中国式PPP》

序  言

 

中国式PPP历经三十多年跌宕起伏而百炼成金

 

2014年到2017年,每年我都要出差240天以上,其中一半以上是去给各级地方政府领导干部讲授PPP。这其中既有在中央党校和住建部市长研修学院的授课,也有在省厅委办组织的培训、市县中心组的集体学习的讲课。通过讲课,我把对PPP的观察和思考分享给了各级领导。在我国,政府控制的资源最多,地方政府是PPP推广和PPP项目实施的关键角色,政府官员对PPP的理解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PPP的成败,因而对他们进行培训是社会效益最大的一项工作。在此期间,我和大岳咨询的高级管理团队接受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及主流财经媒体的采访超过1000次,在采访中我们不断的分享对PPP政策、PPP项目观察和思考的心得体会,努力为中国PPP的平稳健康发展尽绵薄之力。2018年以来PPP的深度调整使我们更加冷静的思考了PPP发展问题,现把这些观察和思考整理出版这本《论中国式PPP》与更多的从业者进行分享。

2014年我在《从中国PPP发展历程看未来》一文中将自上世纪80年代引入中国以来PPP在中国发展分为五个阶段:探索阶段(上世纪80年代中期~1993年)、试点阶段(1994年~2002年)、推广阶段(2003年~2008年)、反复阶段(2009年~2013年)和普及阶段(2014年至今)。我从1994年开始研究PPP并运作PPP项目,在调研探索阶段中央和地方PPP实践的基础上,深度参与了后四个阶段PPP相关工作,从而有机会长期近距离观察中国式PPP的发展历程。PPP在中国的发展过程是PPP逐步中国化的过程,一方面社会资本以国有资本为主,通过规模化、专业化和市场化打破公共服务的地域垄断,实现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以PPP为改革动力,不断攻坚克难,彻底解决体制机制障碍,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率。即使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也不是以私人资本为主的,我国国企参与PPP不排斥私人资本的参与,扩大了PPP的适用范围。

2014年PPP进入普及阶段之后,我越来越意识到,PPP在中国忽冷忽热,总是在关键时刻被想起和需要过段时间又被冷落或放弃,主要原因在于各方对其认识不够,做好中国式PPP需要对PPP进行深度思考。政府、咨询公司、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学者、媒体站在各自的角度,或多或少都进行过思考。其中,咨询公司的思考很重要,作为衔接PPP各方主体的枢纽以及项目推动过程中利益相对中立的一方,咨询公司的思考不仅可以为政府、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提供项目决策层面的参考,还可以直接为中央政府进行PPP的顶层制度设计提供事实基础和决策依据。与此同时,咨询公司作为PPP的实践者还能为象牙塔里的学者构建中国式PPP的学术理论提供调研素材和课题支撑。

古话说: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无论是政治制度、央地关系、政府治理、法律基础、契约精神,还是所有制结构、资源禀赋、社会文化,中国的情况都与英法等国迥异。这就决定了中国的PPP一定是中国式PPP,而不是英国式或者法国式PPP。研究国外的PPP起源、发展历程和制度现状之后,我们发现世界上没有两个国家的PPP是完全一样的。必须承认,在我国几十年推进PPP过程中,崇洋媚外的情况是存在的,个别从业者总想照搬国外(例如英国)的PPP概念、法规、政策、操作方法甚至评价体系,总是想拿中国PPP的发展模式与国外PPP对标,一旦出现不一致的地方,就对中国PPP的发展道路提出质疑并轻易否定,这造成了中国PPP发展忽冷忽热。同时还导致中国式PPP一直低位徘徊,没有实现螺旋式上升,至今未形成一套自己完整的理论体系和政策架构。冷静想想,经过20多年的发展,国外PPP还有什么本质和核心的东西我们不知道呢?是不是常常出现我们学会了他们的东西,可他们却已经变了的情况?国外所引领的PPP潮流符合中国的国情吗?中国式PPP进入普及阶段后,在数量上跃居世界第一,没有任何国家的PPP项目数量能够达到中国的十分之一,这是任何其他国家从未经历过的发展历程。仅仅踩着别人的脚印已经不能解决我们自己的问题,我们固然需要学习借鉴国外的PPP经验,但我们更需要认真总结和思考中国的PPP实践。

2014年,我有机会见到中央领导并提交了《当前做好PPP工作的十点建议》(下称“十点建议”),这是我们对2013年以前PPP在试点阶段、推广阶段和反复阶段经验教训的梳理和总结。其中,第一条建议就是要认真总结既往PPP项目的经验教训并加以借鉴和推广,这样做可以使我国PPP的发展少走弯路。基于这个想法,我们联合中国财政学会PPP专业委员会从2014年到2015年连续举办了12期《中国PPP沙龙》,每期分享一个经典的PPP项目案例。后来国内的很多PPP从业人员,包括报道PPP的新闻记者,都是从参加PPP沙龙开始逐渐进入并熟悉这个领域的。我们无法评估这项工作对后来几年PPP的发展所发挥的作用,但可以肯定,如果没有这种经验的传播和引导,中国的PPP不会有那么快的发展。

《十点建议》最后一条提出,PPP涉及面广,需要调整体制,各级政府应逐步适应,必须循序渐进、控制节奏。实践中,普及阶段PPP的发展还是太快了,项目数量每年都以超过100%的速度增长,我们的这种分享很难满足PPP发展的需求。虽然PPP的效果较改革开放以来的很多经济政策都好,但不得不承认,PPP在发展过程中还是出现了一些问题,遇到了发展瓶颈。近几年,我每年都会去肇庆参加全国环境上市公司年度峰会,2019年我在会上谈了PPP与民营企业陷入困境之间的关系。针对很多人认为是PPP伤害了民营企业发展的观点,我认为除了自身管理水平和能力不足外,不是PPP本身使民营企业陷入了困境,而是PPP的政策反复打乱了民营企业的预期,导致民营企业的经营遭遇困难,而PPP本身也是这种政策反复的受害者。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认识问题,能不能正确认识到这一点将直接影响决策者能否采取合理的政策,以及民企能否采取正确的经营策略。对PPP的正确认识可以让各方都少走弯路。

应主流媒体之邀,每年我都会写一篇PPP年终感言,这些文章反映了我对当年PPP发展的观察和对下年度PPP发展的思考。回过头看,这些年的观察和思考基本是准确的,对行业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最典型的就是关于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费价改革的建议。如果费价改革不能建立起谁受益谁付费、收费水平与成本挂钩的机制,仅靠财政资金的力量是很难支撑起中国城市化进程对公共服务的持续需求的。这个问题我在2016年底的年终感言里就提了出来,之后2017年到2019年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一直低位运行,是难得的进行价格调整的窗口期。如果在这段时间能够启动费价改革,那么一旦后续财政收入增长进入下降周期,财政资源可以更加聚焦于为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这不仅可以解决PPP的发展问题,也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窗口期一旦错过,再要推动这类改革将会增加困难,但还是必须要攻坚克难。

2016年底,在《PPP已走过顺风顺水的阶段,政府、社会资本都将遇到新问题》一文中,我指出,PPP经过三年顺风顺水的高速发展,原有资源和利好已经消耗殆尽,后面将进入瓶颈期,进入一个问题集中出现的阶段。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过了2017年PPP就会遇到瓶颈,不仅政府方会遇到,社会资本方也会遇到。PPP会倒逼政府改革,特别是费价制度改革,改革到位了PPP才能发展得比较好。

2017年底,在《2018 PPP:完善政策与攻坚克难》一文中,我提出,2017年底财政部发布财办金〔2017〕92号文、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国资发财管〔2017〕192号文和人民银行等推出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标志着从2014年到2017年的PPP高速发展阶段的结束。政策制定者的本意是希望从2018年开始PPP的发展可以进入平飞阶段,能够行稳致远。但这样一场规模宏大的实践从起飞阶段进入平飞阶段需要高超的智慧和技巧,而我们面临的最大风险是PPP出现自由落体式降落。有关部门不应该简单地、削足适履地使用以前的政策对PPP进行规范,而应认真总结这四年的实践,先对PPP相关政策进行完善,再用完善后的政策去规范和指引PPP的发展,这样才能将对PPP阶段转换的冲击降到最低,才可能使PPP实现平飞。同时,我提出,这几年PPP的发展遇到了一些系统性的问题,包括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费价体制改革问题、现有项目资本金制度与PPP的兼容性问题、PPP项目库的去行政化问题、推动PPP实现真正的项目融资的问题以及强化可行性研究阶段对项目必要性论证以防止无效投资等问题。PPP的行稳致远需要在这些领域采取攻坚克难式的改革措施。我还提出,对PPP不能过于吹毛求疵。任何一项公共政策都很难做到面面俱到、万无一失。相比其他政策,PPP在实施过程中已经实现了制度迭代和不断优化,只是这项制度仍然有不断完善和不断改革的空间。

2018年底,在《2019年PPP将成为长盛不衰的政策选择》一文中,面对2018年PPP经历史上最严苛的“审计、督察、整改”之后的消沉,我提出,在经历了2018年降杠杆和贸易战之后,我国经济工作重心已经转向了“六个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和稳预期。这其中稳投资具有基础作用,而PPP因其投资市场化水平高、透明度高、推动治理现代化等明显优势将胜过其他政策而成为稳投资的首选,特别是在中央政府大力推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背景之下,应该打通PPP与专项债结合的通道,充分发挥专项债的资金成本优势和PPP的项目管理优势,解决专项债的项目储备不足、项目论证不完备、项目管理不精问题和PPP的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从而发挥财政工具的合力。此外,专项债和PPP相结合,能够最大限度的降低制度频繁换道和政策分割的成本,给予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各方以政策连续和稳定的合理预期。发挥专项债和PPP的共同优势,能够激发地方政府、社会资本加大基础设施投资的积极性,不仅能稳增长,还能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2019年底,我连发了两篇年终感言。在发表了《2020,把前门PPP开大一点》之后,我又写了一篇《回顾2019,祝福2020》。文中强调,尽管PPP已经不再被误伤为隐性债,但与另一个“开前门”的工具——地方政府专项债相比,PPP的发展环境和监管环境仍然过于严苛。PPP政策在2018~2019年的突然收紧,严重打乱了参与PPP的民营企业的市场预期,导致民营企业出现了普遍性的资金紧张和经营困难。同时,即便有专项债的大规模发行,基建投资规模仍然出现了断崖式下降,开大PPP的前门已是当务之急。而开大PPP前门不是简单的增加PPP项目,而应至少要解决PPP与专项债的结合问题、民企存量PPP项目的融资问题以及地方政府存量资产在化解债务过程中的作用问题;开大PPP前门还需要攻坚克难,解决限制PPP发展的深层次、系统性体制机制问题。迎难而上,PPP才能百炼成金。

进入2020年,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病毒疫情改变了大家对2020年的预判。我在2月份发表了《疫情不会对PPP产生过大不利影响》一文,核心观点是,尽管PPP发展仍然会比较艰难,但这应该与疫情无关,是过去两年其被作为隐性债务误伤的结果,也许疫情会成为结束这种误伤的契机。参考后SARS阶段政府采取的经济刺激策略,为了减小疫情对经济的影响,并补齐疫情本身暴露出的公共服务方面的若干短板,加大基建投资将大概率成为政府的政策选择,因此基建的规模很可能比不发生疫情的情况下要大。大多数PPP项目都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基建大发展,一般来讲PPP的机会就自然会增多。同时,我再次发出呼吁,中央政府应释放明确的政策信号支持PPP发展,并解决专项债和PPP结合的政策问题。在此基础上,加快改革、攻坚克难,使PPP上一个新的台阶。

大岳基础设施研究院直接从事PPP的认识论、法规政策、操作流程优化相关的研究工作。2017年底,PPP经历了四年的高速发展后,在防控金融杠杆的大背景下,财办金〔2017〕92号文使PPP从高速发展状态突然进入冰冻期,国资发财管〔2017〕192号文和人民银行等推出的资管新政征求意见稿则使PPP雪上加霜,业内讨论PPP的声音几乎销声匿迹。在PPP面临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大岳研究院在2017年年底及时举办了第一期高级别PPP政策沙龙,邀请中央主管部门、央企、民企、金融机构的相关负责人共同评估上述三项新规叠加对PPP的影响、政策本身的合理性以及PPP受到抑制之后对宏观经济产生的影响。由于这期沙龙效果很好,大岳研究院在2018年年初应中央主管部门要求又举办了第二期高级别PPP政策沙龙,专门聚焦于PPP项目资本金专题。会后,大岳研究院在沙龙讨论成果的基础上形成了三篇文章:《中国式PPP的使命与出路》、《从PPP到PE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本质探究》、《提质增效背景下PPP项目资本金制度的反思与重构》。三篇文章的核心观点分别以《PPP的本质及管控建议》、《提质增效背景下PPP项目资本金制度的反思与重构》为题发表在《中国财政》上,并通过新华社内参上报中央高层。伦敦大学学院PPP专家张倩瑜教授2019年在大岳作访问学者期间阅读这三篇文章后,将其称为“中国式PPP大岳三论”,并撰写《评大岳PPP市场改革三论》向国内外读者推荐。2018年年中,PPP在政策面曾经一度有所回暖。然而,在清理隐性债、审计督查的高压之下,从2018年一直到2019年四季度,PPP的市场状况仍然每况愈下。到2019年底,有关各方(特别是民营企业)都丧失了对PPP的信心。在这种情况下,大岳研究院针对PPP项目的运作流程如何优化这一有助PPP发展的专题组织了第三期高级别PPP政策沙龙,并在此基础上撰写了《新建项目PPP运作流程优化探讨》、《中国式PPP愿景分析》两篇重磅文章,其中核心观点以《PPP愿景:在“公平+效率+活力”中克难前进》为题发表在《中国经济导报》上,并获国家发改委中国发展网、PPP导向标和财政部PPP中心官方公众号“道PPP”全文转载。

由此,在系统性观察、思考和研究的基础上我们形成了中国式PPP六论:

一论PPP—《从PPP到PE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本质探究》。我们提出,要深刻理解PPP的本质,必须回答两个根本性的问题:中国当下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下称“政社合作”)与多年前我们引以为据的西方经典PPP有什么区别?在中国特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和国情之下,衡量政社合作成败的尺度是什么?我们认为,国有企业作为社会资本,其在政社合作项目中的风险管理和争议解决机制与经典PPP中的私人资本有本质区别,这导致国企参与的项目的运作逻辑与私人资本参与的项目出现显著差异。因此,中国的政社合作发展到今天更适合用PEP(Public-Enterprise-Partnership)来概括,作为社会资本一方的Enterprise既包括了属于私人资本的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也包括了央企和地方国企等国有资本,还包含了混合所有制企业。不同于PPP主要作为融资工具,PEP的大规模和大范围应用决定了其已经成为一种宏观层面的经济政策。PEP相较以往的政府投融资政策而言,在透明度、竞争性、效率性和决策科学性方面有显著进步,目前看来还没有更好的、更成熟的政策来替代它。完善PEP有助于立足我国国情,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国有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的资源,推动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走入螺旋上升路径,而摒弃PEP、囿于传统PPP的逻辑来讨论和运作政社合作则有很多问题难以解决。

二论PPP—《中国式PPP的使命与出路》。我们提出,只有清醒地认识中国式PPP的本质,才能出台切实可行的管控政策。中国式PPP已经不再是一种单纯的投融资工具,而是上升为一种经济发展方式、一项经济政策。相应的,评价中国式PPP不能就PPP论PPP,而应与近年国家推出的各项经济政策进行比较,例如土地财政、平台融资、政府购买服务、专项债等。决策者要选的不是一个毫无瑕疵的最优政策,而是负面作用最小的经济政策。PPP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体现了我国公共政策决策过程的开放性和民主性,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是,必须客观的看到,虽然PPP入库项目累计投资额一度接近18万亿,但入库和实施是两个概念,实际进入执行期并顺利完成融资的项目每年不超过一万亿,没有给地方政府带来隐性债务的风险。可见,把PPP看作是隐性债务是一种误判,只有公平、客观而不吹毛求疵地评价PPP,PPP才有出路。

三论PPP—《中国式PPP愿景分析》。我们提出,2014年以来的大规模发展已经使PPP上升为国家经济政策,未来其将进一步变成国家治理理念的组成部分,具体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PPP将成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推手;二是PPP将成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高质量发展方式;三是PPP将成为国有企业转型升级的动力源泉;四是PPP将成为金融业以市场化的方式服务基础设施投融资的助力器;五是PPP将成为提高政府专项债券使用效率的好帮手;六是PPP将成为相关行业全面提升专业能力的带动者。为了实现这六大愿景,PPP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一是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二是实现市场充分竞争,三是保持政策弹性和稳定性,四是要加快价格和收费制度改革。

四论PPP—《新建项目PPP运作流程优化探讨》。我们提出,PPP项目的运作流程顺畅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项目各方的权责能否理顺,对PPP的规范运作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在新建项目PPP的运作过程中有两个很重要也很敏感的环节值得商榷,一是可研的审批通过是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核的前置条件,二是PPP项目必须完成定量物有所值评价后才能进入采购环节。我们认为,对于PPP项目而言,项目不仅对政府方应该是可行的,更应该对项目业主(社会资本)是可行的。社会资本选择过程是社会资本和政府之间的博弈过程,能够起到优化项目建设方案、运营方案、融资方案的作用,是可行性研究工作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因此,在前期立项阶段不可能完成真正的可行性研究,应由政府实施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或预可研报告,将社会资本投标时最关心的事项定下来,并作为后续实施方案和两评的依据,也作为社会资本编制投标文件的参考资料。在采购社会资本的阶段,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来论证和评估项目实施的必要性、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可行性,为最终完成可行性报告创造条件,因此,可研批复的时间点应在选定社会资本之后。在《十点建议》中我们建议定量物有所值评价不宜作为PPP的决策依据,2019年英国已取消了PPP项目定量物有所值评价,实践中我国PPP项目定量物有所值的作用也非常有限,建议弱化定量评价的作用,可以将物有所值评价并入实施方案以简化项目流程。政府管控环节优化以后,项目参与方出于应变需要而产生的输送建设利润等隐形环节就容易理顺,从而使PPP的运作程序更加合理。

五论PPP—《提质增效背景下PPP项目资本金制度的反思与重构》。我们提出,中国的项目资本金制度是政府控制投资规模和投资风险的一种行政手段,在实践中没有严格执行,实际的项目资本金只有政策要求的几十分之一,即1%左右。如果现行的项目资本金制度严格适用于PPP项目,资本金需求将提高二三十倍,会造成项目资本金沉淀、退出机制不畅。监管层面禁止小股大债、限制央企的名股实债再叠加资管新规对资管产品投资于股权的严格限制,将导致资金的刚性需求被进一步强化,但资金的供给端却被迅速收紧。两重夹击下, PPP将迅速萎缩,各种政府违规举债手段可能又将卷土重来,几年的改革前功尽弃,这将是中国经济的不可承受之重。为保证公共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降杠杆的监管手段需要以科学化和精细化的标准来制定和实施,需要给地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留出合理的资金运作空间。科学合理的控制宏观杠杆率,要求监管在有效控制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适当减少实体领域的行政性手段,让市场主体通过管控各自风险来决定资本金等问题。

六论PPP—《政府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与PPP》。在本书组稿之际,《政府投资条例》出台。我们认识到,理顺PPP与政府投资模式之间的关系很重要。我们系统梳理了我国基础设施投融资主体的演变过程,分析了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当地公益类国企和不同所有制形式的社会资本及其使用的投融资模式的市场化水平和风险分担规律。重点分析了地方国有企业模式和PPP模式在底层逻辑和实践运作中的差异,揭示了PPP模式在投、建、营效率上优于传统的地方国企模式的根本原因。我们建议中央政府在积极推广专项债这一融资工具时,不应仅强调用行政手段配置资金而使专项债只能依赖于地方本级国企运作项目,而应当让市场在资金配置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积极探索把专项债的应用扩大到PPP,以避免出现投融资工具和投融资主体之间的低效率配置。通过专项债和PPP的结合,可实现各种基础设施投资模式的均衡发展,能够使地方政府在清晰的规则之下根据本地发展的需要选择投资模式及其组合,将专项债这一地方政府投融资工具和PPP的市场化主体和市场化运作模式结合,形成“一加一大于二”的合力效应,实现政府基础设施投资的物有所值。

大岳咨询高管团队作为PPP的一线参与者也一直在进行观察和思考。为了使项目取得好的效果,他们的思考和做法有很多更贴近项目实际。比如,2018年,他们观察到中国PPP的发展已经逐渐进入“后PPP时代”,各方对PPP绩效管理、合同管理以及争议解决的需求快速增长。于是,大岳咨询在2019年2月启动了PPP项目绩效管理公益培训,全年在北京、武汉、成都、杭州先后举行了五期公益培训,向将近2000名政府官员、社会资本、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传播了大岳咨询对PPP绩效管理的思考和解决方案,并分享了大岳咨询过去20多年间在项目管理、争议解决方面的实操经验,培训效果得到了学员的充分肯定。又比如,他们始终关注PPP咨询工作如何更好的开展才能为PPP保驾护航的问题。前几年PPP刚开始大规模推进的时候,政府没有对PPP咨询公司设置门槛,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造成了大量劣质和烂尾PPP项目;近年又刮起了PPP咨询概念风,好像换个概念就能解决现实中的一切问题。实际上,不是这些概念不对,而是不能用概念来忽悠,咨询能否成功落地产生效果,不是靠咨询概念的简单转换,而是要看实际项目对咨询工作有没有需求、如何能提高咨询的质量。大岳高管最有意思的观察是关于PPP主管部门的问题,在一次大岳管委会会议上大家讨论的结果是:中央没有确定财政部还是发改委主管PPP是本轮PPP取得重大成就的重要原因,两大部门为了成为主管部门在五六年时间里一直努力研究PPP问题、推动PPP工作,涌现出孙晓霞、焦小平、韩志峰等一大批思想开放的专家级官员,他们重视调查研究、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诚恳接受媒体监督,中央层面没有出现权力变现的现象,这种“竞争”使PPP充满了活力和正能量。

我们还积极引导青年学子观察和思考PPP。2016年大岳成立20周年时设立了“大岳PPP毕业论文引导计划”,每年资助36名来自全国主要研究PPP高校的学生撰写PPP论文,计划五年资助50多所院校的180人。引导计划实施以来,实际参与申报的超过500人,关注的学生超过10000人。

2015年参加中英经济财金对话代表中方发言的最后,我说:PPP是一场深刻的变革,必然会遇到很多问题,在遇到问题的时候,我们应该解决问题往前走,而不能往后退。马凯副总理总结时表扬了我。中国式PPP已经发展到了普及阶段,这是世界上从来没有过的事情,因此对中国式PPP进行深度观察和思考是从业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的这些观察和思考只反映了中国式PPP的一个视角,不代表我们对政策的解读,也一定会存在不足之处,其中任何与现行政策不一致的政策建议仅供有关部门未来完善政策时参考。本次总结这些观察和思考并出版,希望能引起政府、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学者和咨询业同行的思考,能够推动对中国PPP本质的全方位认识,使PPP在未来发展过程中行稳致远。我们相信,中国式PPP从引入时仅仅作为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到目前已经成为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组成部分,未来一定会在与其它经济政策的比较中显示出竞争优势而成为国家治理理念的有机组成部分。

正如英国的PPP对我国PPP起到了借鉴作用一样,中国式PPP经验未来也会对其它国家的社会进步起到借鉴作用。当然,正如我们不赞成自己照搬英国的PPP一样,任何国家推进PPP都应考虑本国国情,我国企业到任何国家参与PPP项目也都不同于在国内做项目,需要适应当地的历史、文化、社会、政治、法律、经济等环境。我们愿意与PPP各方参与者一起继续观察PPP、思考PPP,共同为形成中国式PPP完善的政策体系和完整的理论体系添砖加瓦,推动世界PPP理论和政策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金永祥

2020年5月